我們生命中的一切所願,其實不應該用“追求”,而應該用“吸引”。
人曰“有求皆苦,無求乃樂”。
曾經,有一個人為了得到美麗的蝴蝶,便買來一雙跑鞋、一只網子,穿上運動服,追逐奔跑了很久,終於氣喘吁吁、滿頭大汗中抓到幾隻。可是蝴蝶在網子裡恐懼掙扎,絲毫沒有美麗可言。一有機會,蝴蝶就會飛走。這就叫“追求”。
另一個人也很喜歡蝴蝶,他買來幾盆鮮花放在窗台,然後靜靜地坐在沙發上品著香茗,望著蝴蝶翩翩而來,心情猶如吸蜜的蝴蝶。這就叫“吸引”。
"追求",是從自我的角度考慮,忽視了事物存在的微妙規律,所以常常事與願違。
"吸引"則是從完善自我、奉獻自我出發,順應了天理,投其所好,因而皆大歡喜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